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测用车采购项目
2021年11月01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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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1:23:2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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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购买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给商可能进行优化,供应餍足购买人实际需要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询价小组评审招认;
2、供应商该当在反应文件中列出完资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整个用度。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合座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用度由成交供应商承当;如供应商因未实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当一切后果;
3、遵照「关于模范政府购买进口产物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购买管理部门的关联规定,下列购买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物实施关联论证手续,经核准购买进口设备,但不限制餍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国内产物参加竞争;
4、在采购勾当初阶前异国获准采购进口产物而开展采购勾当的,采购进口产物;被视同为拒绝了
5、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物,提供商在反响文件「主要成交标的答应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答应函随评审结果公吿;
6、★条款知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不然反响无效;非★条款由询价小组讨论后评审。
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相关政策要求。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测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6.20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诺言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举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阛阓监督管理部分列入企业经营名录的;
「3)供给商被税务部分列入重大税收不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提供商被当局购买监管部分列入当局购买严重非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制作)
3、供应商声明函;(按格式制作)
4、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甲方于缔结合同并对货色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出具的正规车辆购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付出货款。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料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作争议,由两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评议委员会评议。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七、商检、计量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交货地点: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指定定点。
九、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
十、售后服务:三包:五年或10万公里,先到为准。
十一、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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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明桃一路1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