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租赁费-车管档案库房服务
2021年11月01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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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1:22:5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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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项目目标:现有场地不能满足档案的管理、储存,为更好的保存车管档案,实现档案的完整性。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述:
1.项目预算:262.5万元、行政办公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用、场地租赁费以及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服务内容:本项目旨在为存放车管处现有机动车档案及驾驶人档案合计11,529,941,需有较大场地进行统一管理、存放,并且做好档案的上架存放、出入库交接等工作。
3.服务面积:详见服务需求及内容。
4.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18个月。
5.服务地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地址。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誉中国网站列入失期被实施人、重大税收犯罪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当局购买网列入当局购买严重犯罪失期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服务需求及内容
1、车管处机动车档案及驾驶人档案需提供存放档案场地、行政办公场地,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中。
2、有固定的停车区域,便利采购人车辆的停放,用度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场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
4、服务地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地点。
5、服务期内,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括维修及保养费、电梯维保及年检、水泵维修及保养费、消防监控设备维保及年检费。
6、投标人应担保出租衡宇的利用平安,并负责对衡宇及其附着物的检验。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维修德律风后五分钟内反应,1小时内抵达现场,在4小时内完成维修,因投标人延误衡宇维修而使采购人或第三人蒙受损失的,投标人负责赔偿。
7、投标人维修衡宇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购买人,购买人应积极协助和共同。因投标人不实时实施合同商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衡宇发生损坏,造成购买人产业耗损某人身伤害的,投标人应承当抵偿责任。
8、如因不成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衡宇及其设备破坏的,投标人、购买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服务期内,投标人如需转让或典质该衡宇,应提前二个月通知购买人。一概前提下,购买人有优先受让权。
10、投标人与采购人签署隐秘拟订,同时插手本项目职员须就本项目文件及数据平安签署隐秘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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